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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货车”不装卫星定位不给年审
发布时间:2015-12-10        浏览次数:76        返回列表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徐冰)近日,不少大货车车主在对车辆进行年审时被要求花费近千元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否则不给年审。记者从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按有关规定,今年年底前,总重量在12吨及以上的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载货汽车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此举是为加强对大货车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监控。对此,货运公司和市民表示支持,但有货车司机表示增加了负担。

    年审前必须装“GPS”

    黄先生在南宁一家公司承包经营了一辆大货车。近日,他准备为大货车年审时,被告知要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不装车子就不给年审,还得安装运管部门指定的卫星定位装置,费用要2000元”。

    12月8日,记者就黄先生反映的情况,向南宁市运管部门求证。运管部门工作人员答复说,凡是行驶证上车辆重量超过12吨的货车,年底前都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后才能进行年审。

    工作人员表示,卫星定位系统并非运管部门来收费安装,也不是运管部门制定安装,能提供这样服务的公司有很多家,只要是经运管部门备案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及推荐或公告目录中的终端都可以用,“年审时要提供卫星定位系统接入证明和车辆轨迹图”。

    记者联系到一家动态监控系统公司,工作人员说,其公司提供的货车用卫星定位系统是经过运管部门备案的,价格要800多元,“2000多元是以前那种老式的了,现在不用那么贵”。

    7万辆货车已经安装

    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的规定,根据的是2014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5号令《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办法》中规定,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车车辆),也就是所说的“普货车”,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目前全区约8万辆该类车辆中有7万余辆完成安装,预计年底能够基本完成。

    工作人员介绍,《办法》中还规定了在2014年底前,公路营运的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也就是常说的“两客一危”车,要率先完成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由于在《办法》出台前,广西就已经有强制措施要求此类车辆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因此,推进这项工作较为顺利,全区涉及的2.3万余辆车辆在去年已经基本完成安装或换装。

    对于大货车,由于平时车辆都在外面跑,因此只能在车辆营运证年审时要求车辆按规定办理。《办法》中对卫星定位终端有一定标准要求,目前有29家通过交通运输部的标准化认定并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备案的服务商在广西运营,车主可以自主选择。

    装不装各方看法不一

    南宁市民王女士平时骑电动车出行,她最怕的就是大货车,“那些车都是‘巨无霸’,开得又快,我在新闻上也看到不少大货车撞到电动车酿成的悲剧。现在给货车装卫星定位系统,是个好事”。

    运管工作人员介绍,安装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能有效追踪大货车的行踪,一旦司机有超速驾驶和疲劳驾驶等情况,监控终端就会及时警示,这就给货车念上了“紧箍咒”。

    一家货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货运公司对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还是很欢迎的。他说,以前司机开车出去,一去就是很多天,车辆的行踪公司无法掌握,“以前有过车辆在外地出事故,公司也不知情。对于公司来说,装上GPS能够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

    一些货车司机的看法稍有不同,黄先生说,虽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很先进,但是购置成本却不少,“这么个小小的装置就上千元,感觉有点贵了,希望有关部门能补贴一些,或者便宜点”。